欢迎来到佛山市金翼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服务热线:4008-618-168
项目公布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申报日期

汇缴前7-8月份


申报条件

1、【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2、【研发费用后补助】按照税局认可加计扣除额度的10%(500万以下部分)进行补助,超过500万以上部分按5%进行补助,同时市级按省级认可金额的5%再次进行补助。


资助额度

1、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2、按税局认可费用的5%-10%进行补助。

注意事项: 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项目有关联,建议一起申报。


附加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项目公布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申报条件

1、企业通过后可享受的政策根据财税{2017}34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资助额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 抖音二维码

  • 扫一扫,关注我们

  • 佛山市金翼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服务热线:4008-618-168    0757-82904720

    邮箱:jyd@ipjyd.com

    地址: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绿地金融中心T3栋2706-2708


  • 佛山翼达新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全国服务热线:18825178466

    地址: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绿地金融中心T3栋3763

版权所有 © 佛山市金翼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网站部分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果涉及版权问题,请按网站上公布的联系方式告知删除。粤ICP备18143722号技术支持:佛山网站建设 

服务热线:

4008-61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