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金翼达 时间:3/14/2020 3:58:32 PM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三)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创新)。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成功填报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交到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6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4月13日前分别通过平台和OA上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送我局。
三、其它要求
(一)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二)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将各专题的经办人及其联系方式于3月13日下班前报我局。
一、支持范围
(一)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三)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创新)。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成功填报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交到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6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4月13日前分别通过平台和OA上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送我局。
三、其它要求
(一)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二)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将各专题的经办人及其联系方式于3月13日下班前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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