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金翼达 时间:5/17/2019 2:59:08 PM
专题一: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一、扶持范围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化应用等服务的综合类服务机构、专业类服务机构、金融类服务机构、线上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优先扶持年初已登记入库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成立1年以上,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具有服务资源组织带动能力;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
2.申报单位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申报单位在近两年内未获得市工信局的同类服务平台(基地)项目补助;
3.项目起始时间为2018年6月,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其中,申报线上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的单位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4.搭建起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化软件平台系统(不含硬件设备部分),具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的能力,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度和行业知名度。
5.年入驻服务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数不少于500家,优先扶持线上新增服务企业数量较多的机构。
申报专业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6.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微企业共享。
7、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及以上科技人员不少于30名。
申报金融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8.经过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信用评级结果是A级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是自申报项目补助前一年内做出的评级或复核。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审查认可和备案。
三、资金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公共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及服务活动的开展,包括以下范围:
1.为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创新产业化能力而直接购置的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基建项目、装修改造等非专用设备);
2.开展各种服务活动的费用,如场地费、物料费、宣传费、专家费及与活动有关的交通费、食宿费(不含固定办公场地租金、员工工资、办公耗材等日常事务性开支)。
四、支持数量和标准
1.采用补助方式,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已投入的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择优扶持10个项目
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仅可申报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1个专题,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且尚未验收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各区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25日前通过平台和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六、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清单为项目申报必要材料。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承诺函(系统生成)。
2.公共服务机构项目汇总表(附表1)。
3.项目申请表(在系统填写)。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的性质、内部架构、人员素质、服务场所及设施、获得的荣誉等)。
(2)2018年以来的服务工作情况及业绩(主要包括业务开展情况、业绩和效果等)。
(3)申请资金的理由或依据、意义。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5)项目实施内容。
(6)项目实施期限及进度。
(7)组织保障措施。
(8)绩效目标(总目标、分阶段目标)。
(9)项目效果(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生态效益等)。
5.项目资金使用说明。(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构成、资金筹集方式、投资使用方案、已投入金额状况等,用表格形式列出项目资金明细表并详细说明,并附上有效的凭证复印件,仅限合同、发票)。
6.项目服务企业情况。(提供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名单、联系方式及服务内容简述)。申报线上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的单位不少于500家,其余的不少于300家。
7.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未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交含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或法人登记证书。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9.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10.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指定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证明文件(由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供)。
11.上一年度的信用评级报告或复核报告(由申报金融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提供)。
1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及以上学历人员证明文件(申报专业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3.近3年获得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14.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级政府认定的称号文件、项目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专题二:人才和创业培训项目
一、扶持范围
对我市行业协(商)会及专业培训机构(院校)等实施的人才和创业培训的相关项目给予补助。申报项目必须已列入2019年佛山市企业重点培训项目计划表(已在佛山市工信局官网和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1年以上,能在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提升企业家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申报单位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2.申报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6月1日-2019年4月30日。
三、资金支持范围
支持开展人才和创业培训的费用支出,包括场租费、材料费、物料费、资料费、宣传费、学员和专家的食宿费、专家费、授课费及与培训有关的差旅费、交通费等。
四、支持数量和标准
择优扶持10个以上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5万元补助,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入的50%。
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仅可申报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1个专题。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各区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25日前通过平台和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六、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清单为项目申报必要材料。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承诺函(系统生成)。
2.人才和创业培训项目汇总表(附表2)。
3.项目申请表(在系统填写)。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时间、地点、范围、内容、主承办单位、参与的专家或嘉宾、参加培训的对象、中小微企业数、质量、效果、满意度、申请补助金额等。
5.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列明项目收费和相关支出费用等情况,提供收支凭证汇总表和收支明细,附上有效的凭证复印件(仅限发票、合同、讲课费签收单)。
6.通知、照片和签到表等凭证资料。
7.培训对象的名单(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8.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未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交含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或法人登记证书。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10.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11.近3年获得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12.在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培训资料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平台网址:www.foshansme.com,运维联系电话:83996926。
13.其他材料,如课程设置、师资简介、媒体宣传报道资料、国家或省认定的主要资质等级、社会荣誉等与项目有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列入国家、省及市重点工作的相关文件等。
专题三: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
一、扶持范围
对在我市开展的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给予补助,优先扶持已列入2019年佛山市中小企业服务日项目计划表的项目(已在佛山市工信局官网和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1年以上;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2.申报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6月1日-2019年4月30日。
三、资金支持范围
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的费用支出,包括场租费、材料费、物料费、资料费、宣传费、活动的食宿费、专家费及与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交通费等。
四、支持数量和标准
择优扶持10个以上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入的50%。
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仅可申报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1个专题。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各区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25日前通过平台和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六、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清单为项目申报必要材料。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承诺函(系统生成);
2.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汇总表(附表3);
3.项目申请表(在系统填写);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服务活动情况及总结(若属于专题系列活动的,要有总体情况概括说明和分项分别说明每项服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活动内容、主题,举办时间、地点、场次、内容、形式、参与的专家或嘉宾等、主承办单位、参加活动对象、参加的人数或中小微企业数等),服务活动效果、企业满意度情况,申请补助金额等。
5.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列明项目收费和相关支出费用等情况,提供收支凭证汇总表和收支明细,附上有效的凭证复印件(仅限发票、合同、讲课费签收单)。
6.活动通知、照片和签到表等凭证资料。
7.服务对象的名单(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8.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未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交含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或法人登记证书。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10.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11.近3年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12.在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培训资料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平台网址:www.foshansme.com,运维联系电话:83996926。
13.其他材料,如邀请函、参会名册、媒体宣传报道资料、国家或省认定的主要资质等级、社会荣誉等与项目有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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