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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9年顺德区企业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金翼达  时间:3/25/2019 5:41:39 PM


    为加强顺德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扶持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区级工程中心,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关于印发顺德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顺经发〔2017〕190 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始组织申报 2019 年顺德区企业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方向

(一)扶持企业和公益类单位组建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区工程中心”)。

(二)优先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组建区工程中心。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顺德区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2.申请组建的区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 18%。

3.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4.组建区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当。

5.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 200 万元。

(二)除基本条件外,企业类区工程中心依托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 30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区工程中心需要的建设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2.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申请组建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或不少于 200 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5%,或不少于 300 万元。

3.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并在有效期内。

(三)除基本条件外,公益类区工程中心依托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落实区工程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

2.近三年,每年承担所申报行业(领域)的区级及以上政府科研项目不少于 3 项,且三年内此类项目的经费总额不低于200 万元,在同技术领域具有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并至少已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1 项。

3.拥有 5 件以上有效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4.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和业绩。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有足够的自筹资金投入。

(二)区工程中心建设期一般为 2 年,完成建设任务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三) 采用“事前立项,事后扶持”方式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区工程中心给予 30 万元的经费扶持。

(四)已建有区级工程中心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重复申报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网上系统申报

申报单位登陆“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项目审批及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http://spjx.shunde.gov.cn)注册,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有关附件。

(二)填报说明

1.区工程中心名称要能反映工程中心的技术优势和发展方向,不能使用企业名称命名。

2.区工程中心命名格式:顺德区 XXXXXXX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 2 份。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加具推荐意见后,再报送至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2.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资料一致;

3.纸质申请书和附件都须有水印号。纸质申报材料须从网上申报系统打印,附件也须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后打印,才保证附件也有水印号。

4.纸质申报材料采用 A4 纸打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组建顺德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从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必备)

(2)顺德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必备)

(3)材料真实性说明(网上申报系统默认打印);(必备)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版营业执照);(必备)

(5)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必备)

(6)研发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的原值证明;(必备)

(7)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或职称证明;(必备)

(8)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有效劳动合同或申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必备)

(9)研发场地相片、研发设备相片;(必备)

(10)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必备)

(11)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企业需按照附件模版填写后盖章提交纸质原件,同时将盖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必备)

(1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

(13)相关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产学研合作证明、检测报告、查新报告、资质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说明:其中(1)-(11)为必须的申报材料)


受理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19 年 4 月 1 日——4 月 30 日 17:00 时;

2.区科学技术局网上审核时间:2019 年 5 月 5 日——5 月10 日 17:30 时;

3.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9 年 5 月 13 日——5 月 17日 17:30 时;

4.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37-48 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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