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金翼达 时间:4/28/2023 9:05:22 AM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大企业需求
各地市工信局组织动员本地区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切实需要攻关的有含金量的技术需求),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2,可选择是否公开),刻录电子版光盘、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各地市工信局审核把关后,于2023年5月5日前报送正式函件,并将相关材料统一邮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
二、组织中小企业揭榜
待工信部公布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后,各地市工信局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揭榜”,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www.xieshouxingdong.cn)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3),提交《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模板见附件4),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由各地市工信局审核把关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
“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各地市工信局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审核和服务工作。
各地市工信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机制,充分动员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详文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E0xs0RYoIAXpBIB02iKGkQ
— 相关通知 —
- 【通知公告】2019年三水区促进外…2020-02-29
-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0年度“…2021-01-12
- 【公告公示】关于2020年广东省中…2020-12-22
- 【通知公告】关于组织2019年顺德…2021-06-09
- 【通知公告】关于申报2022年第三…2022-09-19
- 【公告公示】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2023-06-08
- 【通知公告】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2020-02-28
- 【政策解读】力争年内高企存量达…2019-03-21
- 【通知公告】关于公布2020年度广…2021-01-12
- 【公告公示】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2020-12-21
- 【公告公示】关于2020年度南海区…2021-06-08
- 【公告公示】关于2022年佛山市工…2022-09-16
- 【公告公示】关于广东省2023年第…2023-06-02
- 【通知公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2019-05-31
- 【通知公告】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2020-02-28
- 【通知公告】关于公开征求《广东…2021-01-11
- 【通知公告】关于公示佛山市禅城…2020-12-21
- 【公告公示】关于2021年省科技创…2021-06-08
- 【政策解读】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2018-12-20
- 【通知公告】关于公布2021年佛山…202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