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金翼达 时间:2/23/2023 9:10:01 AM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关于申报2023年度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商协会,相关企业:
为鼓励我区企业多元化途径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线上及线下涉外展会平台,提升我区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现支持我区企业参加2022年度下半年重点涉外展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对象
在我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经营,且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资金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重点网络涉外展览。
在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网络涉外展览,对每个展会每家企业的参展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2万元。
(二)重点国内涉外展览。
在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国内涉外展会项目,对每家参展企业按照每个展览的实际展位费用50%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支持,最多支持4个标准展位。
(三)重点实体国外展览。
在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实体国外展览的,对每个展会每家企业的其参展费用(包括展位费和展品运输费),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6万元。
上述所列最高支持比例与限额并非支持的最终标准,最终实际支持标准需根据资金额度与项目申报情况确定,企业同一展览项目取得的支持(含中央、省、市和区各级财政支持)不得超过其实际支出总额。
三、资金申报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企业须登陆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操作介绍详见附件,或登陆平台首页“使用帮助”,可查看各项指引。
2.网上申报后,企业需项目获系统通过后,再在系统打印有水印的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提交(装订标准见附件)。纸报材料请按本通知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不能另外粘贴、夹页、订补或替换。纸质材料需按不同项目,分别装订,并须与扶持通系统材料保持一致。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明确。如无在网络申报,纸质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3.纸质资料受理。
(二)申报材料。
1.重点网络涉外展览。(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5)企业与展会主办机构或授权组展机构签订的参展合同或协议,授权组展机构需提供与展会主办方的授权证明,若存在多层级授权,请提交每层级的授权证明(若展会时间变更,另需取得展会主办机构提供盖章说明);
(6)支付参展费用的公户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公户银行付汇凭证;
(7)参展费发票复印件;
(8)能体现企业在线上参展的展会网页截图(需有明确的展会名称、网址信息、参展企业介绍、参展产品信息)、磋商截图(需含有磋商时间、买家与卖家国别、参展商等信息);
(9)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10)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2.重点国内涉外展览。(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5)企业与展会主办机构或授权组展机构签订的参展合同或协议,授权组展机构需提供与展会主办方的授权证明,若存在多层级授权,请提交每层级的授权证明(若展会时间变更,另需取得展会主办机构提供盖章说明);
(6)展位费用的协约类文件、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7)参展现场照片(包含企业名称、展位号、参展人员等信息);
(8)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9)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3.重点实体国外展览。(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5)企业与展会主办机构或授权组展机构签订的参展合同或协议,授权组展机构
附件4: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详文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7B35Sqtg1iWuStT0HZGZ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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